北京:遇重大突发事件,最迟五小时内向社会发布信息

2021-08-06 14:00 来自:中国商业网 收藏 分享 邀请  阅读量:19560   

摘要: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展圣洁)今后,北京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最迟应在5小时内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8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展圣洁)今后,北京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最迟应在5小时内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8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总体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韩耕介绍,修订后的《预案》强化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有关工作要求。

  对于能够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等级的,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的,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或突出情况,相关机构或单位要立即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和市应急办,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送。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责部门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组建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此外,将市应急委下设的市级专项指挥部由19个增加至21个。增加了乡镇(街道)关于开展风险排查、组建基层应急队伍的职责。依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和单位“三定”职责,调整四大类、52小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基本分工,明确市级处置主责部门。

  韩耕介绍,修订后的《预案》将北京市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原则上,四级由区委、区政府启动;三级由市相关专项指挥部启动;二级由市应急委、市委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市委平安北京建设领导小组等领导指挥机构根据市相关部门建议启动;一级由市委、市政府启动。

  根据多年来实践经验和首都定位的特殊性,对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进行了突破创新,不再与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完全对应,而是以事件等级标准作为重要参考,充分考虑应急资源与能力状况实行分级管控。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经验补充了卫生领域等应急处置措施。

  据悉,《预案》自2004年印发以来,对于健全北京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指导突发事件应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大活动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分别于2005年、2010年、2016年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共8个部分、149小节,其中83小节进行了修改,占总数的56%。8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与附件等,其中新增预案管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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