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租赁补贴标准 确保“居者有其屋” 镇江调整优化住房保障政策

2021-08-20 01:00 来自:中国商业网 收藏 分享 邀请  阅读量:5346   

摘要: 金山网讯 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调整优化现行住房保障政策,其中保障模式、租赁补贴标准均有变化。 对于市区城镇住...

金山网讯  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调整优化现行住房保障政策,其中保障模式、租赁补贴标准均有变化。

对于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来说,他们的住房保障是整座城市住房体系的一块“短板”。此次新政提出:构建准入审核严格、资金保障可靠、房源筹集可行、退出保障有序、组织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实现住房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推动市区城镇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注意到,优化后的住房保障政策重点在于完善保障模式,由“租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重点保障低保特困家庭的实物配租需求”。实物配租对象为“低保特困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0平方米家庭”,对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对象实行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标准由人均保障面积、人均补贴标准、家庭人口补贴系数等因素确定。人均保障面积维持18平方米不变;此次调整人均月补贴标准,低保特困家庭由12元/平方米提高为18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由10元/平方米提高为15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8元/平方米提高为11元/平方米。

长远看,我市正在建立健全租赁补贴标准和保障家庭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区商品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申请租赁补贴家庭支付能力以及政府财力水平等,每三年对市区租赁补贴标准进行一次评估,动态调整人均保障面积、人均月补贴标准、家庭人口补贴系数等。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收入标准,市民政、住建部门对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予以认定,市住建部门每年对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动态调整。

为达“应保尽保”的目标,我市完善住房保障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定期审核制度;加强住房保障领域信用监管,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对住房保障申请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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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保障性安居工程最新进展

金山网讯  江苏省住建厅日前公布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截至7月底,镇江市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848套,基本建成2790套。其中,市区新开工1534套,基本建成557套。

2021年,省下达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100套,基本建成2500套。其中市区计划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000套,基本建成500套。住房保障方面,2021年,我市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4085户,其中市区租赁补贴4000户。(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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