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消息,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1日发布通告称,南京地区的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全部...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消息,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1日发布通告称,南京地区的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全部停诊。 通告称,当前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维护南京地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快速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地区医疗机构发生、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停部分诊疗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南京地区的门诊部(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全部停诊。 南京地区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择期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诊诊疗,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开放的诊疗服务,严格执行《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苏防救治〔2020〕3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防指〔2021〕8号)等规定,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 二、进行胃镜、气管镜、鼻咽喉镜检查前需进行核酸检测,患者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检查。急诊检查应做好必须的防护措施,同步进行核酸检测。 三、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可选择择期诊疗的患者,建议暂缓去医疗机构就诊。 五、南京地区互联网医院要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公众提供咨询、复诊、开药等服务。 六、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中国商业网资讯门户;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商业网各频道、栏目资讯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非中国商业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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